为切实解决当前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大队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经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协管员6名,到一线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需经常加班。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原则性强,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计算至2015年4月20日)以下,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吴兴区常住户口,具有汽车驾驶证。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通过公告形式,在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
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条件和范围。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表可先下载填好)。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5楼523办公室)。
联系电话:2289800,2551805;
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武警)证(党员还需提交所在支部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人数多于2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两门,主要参考公务员有关基础知识等考试范围出题,笔试总分为100分。加分项:退伍军人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
3、体检。按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区执法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二)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面试。对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加分项:退伍军人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区执法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五、工资待遇
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湖州市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