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需要,通河广播电视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广播电台播音员2人,其中男播音员1人,女播音员1人;电视台记者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条件
1、年龄条件:
电台播音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记者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电台播音员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记者岗位: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联 系 人:屈静涛(联系电话: 57422408 57425415)
4、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播音员岗位应试人员需提供视频(VCR)录像(DVD格式)。
(6)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4、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填写《2015年通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同时上交考生本人视频录像文件。
(二)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初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1、初试
(1)报考广播电台播音员岗位的考生事先准备时长5分钟的自制视频(VCR)录像,视频录像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朗读自备新闻播报类稿件(要求考生不许在录像中介绍自己或者近亲属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否则取消初试成绩)3、模拟现场节目主持。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视频录像中反应的普通话水平、音准音质、上镜形象等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
(2)报考广播记者岗位的考生初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初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初试时间、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模拟播音、主持及采访,以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日期及地点: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初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体检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的,该岗位体检、考核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河县政府网及通河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通河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工作合同,工资为底薪2200元+绩效工资,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并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
通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