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导服,2名;
2、代理代办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导服:为办事对象提供咨询、引导及来访接待解说等服务工作;
2、代理代办员: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导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综合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气质佳,懂礼仪,身高在1.60-1.75米;
(3)大专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4)口头表达能力好,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2、代理代办员: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综合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大专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口头表达能力好,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5)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四、工资待遇
按照奉化市编外用工待遇执行,试用期三个月。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好《编外合同制职工招聘报名表》,于2015年4月17日16∶30前发送电子邮件fhspzx@163.com,同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且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未上传电子照片及逾期报名者,按未报名处理。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及甄选,分别确定6名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8∶00-11∶30时在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奉化市南山路81号)。
我办于2015年4月22日9∶00-16∶30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人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及审核:面试主要是通过现场解说、问答等方式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须提供其身体健康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无违法犯罪及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
5.录用
根据面试及审核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由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与录用人员商签聘用《劳动合同》,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金”。
六、联系人: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何女士
咨询电话:88587157
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