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环境保护局;
2、岗位名称: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C1及以上驾照,实际驾龄2年以上,未出现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薪约300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环境保护局A幢2楼(新华路191号),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5285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点击下载
象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