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洋监测与装备技术服务中心是一家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从事海洋监视监测、海洋防灾及信息技术应用,海洋与渔业监管辅助及相关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护鱼船兼职执法协查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岗位职责:承担船舶甲板或机舱设备的操纵管理,履行海上执法辅助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保密意识强;认真负责,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适应海上生活和工作环境(适合男性)。
(三)宁波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持有海事沿海或渔业四等B类以上的大副、大管轮以上证书者,年龄适当放宽。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或部队舰艇退役军人优先。
四、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约6万元(包含五险一金及出海补助等)。
五、报名
(一)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331号2楼港口管理站。
(三)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7355099;
邮箱:nbocean331@163.com。
(四)报名材料
1.《宁波市海洋监测与装备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请下载并填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及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六、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按笔试、面试各50%确定考试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分相同时,笔试分高的优先)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管理及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57266。
附件:
宁波海洋监测与装备技术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