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海县安监局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户籍不限。
4.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互联网运用、组织协调管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5. 同等条件下,具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文字写作特长,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2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宁海县安监局办公室(人民路232号三楼)。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提供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录用办法
经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综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待遇按县有关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俊杰。
联系电话:0574—6522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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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