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或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52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1名、医生1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见附件1)要求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远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有关高校校园网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远程)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
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资料扫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并通过E-mail发送到以下邮箱:
1、高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mt01—mt18):
邮箱:649837126@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851-24229221(湄潭县教育局)
2、内科医生岗位(岗位代码mt19):
邮箱:1014487870@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851-24227336(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远程报名的考生,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可以现场报名。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网上(远程)报名的考生由县招考办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电话:0851-24227336)
(3)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资料:
①《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报名表》(须张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份。
《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湄潭县城,具体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需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上课、说课、教学探讨、沟通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已经报名的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股和湄潭县教育局,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分别到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股(医生岗位)、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教师岗位)出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将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部署,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县招考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对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故超过7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七、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51—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