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1、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5日(工作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王婷婷、杨帆
咨询联系电话:0991-2391455、2391740
(四)报名方法: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拟聘岗位专业要求,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填写《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电子版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邮件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xjjwzzb@163.com
邮件主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邮件附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名称一致),并附个人简历。
(五)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指定专人,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5日。根据报考者所填《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1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发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17日10:00时—4月18日18:00时(2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蓝底)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办理准考证。
八、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侧重考查综合知识、分析和写作能力及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另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提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王晓东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2391991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廉政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廉政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负责解释。
附:
1、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ar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