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活动,切实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到我市教师队伍中来,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根据增人计划,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00人。100名教师按照不同岗位层次确定为:
(一)中学教师岗位41名。其中,中学语文6名、中学数学6 名、中学英语6名、中学物理3名、中学化学2名、中学生物2名、中学政治2名、中学历史3名、中学地理2名、中学音乐2名、中学体育3名、中学美术2名、中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2名。
(二)小学教师岗位49名。其中,小学语文12名、小学数学14名、小学英语10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体育4名、小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3名。
(三)幼儿教师岗位10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取得教师资格,截止到2013年8月13日以前,在霸州市教育局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报到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霸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四)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中学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英语、体育、音乐舞蹈类、美术、计算机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教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7天
公开招聘信息于报名前统一在霸州电视台、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专区(bazhou.lfbys.com)、霸州教育信息网(www.bazhouedu.com)上公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3日)7天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7天,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3日。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29房间。
3、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页;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三支一扶”学生证;
(6)大学生村官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经历者不提供相应材料)
4、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考生填写《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5、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件、《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报考资格审核无误后,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行政中心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29房间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1:00)
笔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公共知识考试。其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体育、艺术类考生加考专业技能测试。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采取不同试卷。
1、专业知识考试。试题满分10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知识考试,分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专业知识考试的50%。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公共知识考试。试题满分10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
(四)专业技能测试(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
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跨栏、篮球和铅球;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组织对体育、艺术类考生专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人选。凡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体检(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1日)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进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政审(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5日)
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入政审阶段,政审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情况,政治意向,直接的社会关系、个人、直系人员的历史以及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市教育局对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日)
招聘结果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均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中小学教师全部补充到我市煎茶铺镇(含煎茶铺镇)以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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