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调动社会各界抓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探索形成“目标化、全员化、专业化、企业化”的“四位一体”招商引资新机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组建我县招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工作职责
(一)单位性质
县招商中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投资促进局业务指导,组建后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投资咨询、投资评估、项目推介、投资中介等,实行公司化运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
(二)工作职责
围绕我县发展定位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不同时期的经济工作重点,根据我县经济发展规划和园区发展规划,依托我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开展新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黎塘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招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
县招商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5名),根据考核业绩实行每年一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县招商中心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女性:18—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户口不限、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2.男性:18—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户口不限、成熟稳重、普通话标准;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有从事相关招商引资的工作经历或掌握区域项目资源的优先;
5.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招商中心(公司)支付。收入构成为工资+引进项目奖励金,工资标准参照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期标准确定,并按我县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尚未到期的。
(三)报名地点
报名工作由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宾阳县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文化广场西一排1号(县婚姻登记处大院内),邮编:530400。
联系电话:0771-8237361
传 真:0771-8237361
电子邮箱:byzsj@163.com
监督电话:0771-8223583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讨论决定等六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2015年3月 2日—3月22日
由县招商中心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2015年3月2日—3月27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宾阳县招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相关报名需要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2015年3月27日—4月2日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2015年4月3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两项总分为100分,权重比例分别为:演讲占40%,答辩占60%。面试考官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并报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检:2015年4月10 日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讨论决定:4月中旬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体检情况,讨论决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宾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