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下设10个科室、6个城区营业部、6个县管理部,另设南宁铁路分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南宁辖区及南宁铁路局管辖路段内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鸣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性格开朗、为人诚实,行为文明。
2.身心健康,各项体检指标符合国家用工要求。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0岁以下。
5.熟悉电脑操作。
6.个人档案无不良记录。
7.专业要求:财会类、金融类、计算机应用类、法律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从2015年1月20日起到2015年2月10日截止。
(一)报名
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2015年2月1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鸣县管理部
地址:武鸣县城香山大道福源小区(钱柜旁)
联系电话:0771-6216675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在通知面试、测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报名人员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10日,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和测试。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测试
面试和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判断能力和举止仪表。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电脑操作能力或一般应用公文写作能力。
(四)体检
面试和测试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到低排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录用。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单位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1500元,转正后1900元(含“五险一金”公助部分)。食宿需自理。
被聘用人员目前有工作的,要自行与工作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鸣县管理部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