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14年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南府发〔2006〕52号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中心今年计划组织考核招聘特教老师及医师各1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是联合国国际儿童基金会与国家民政部的合作项目,1992年6月份正式开业,占地面积2326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是广西目前总体规模最大的脑瘫、听障、智障、孤独症等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是南宁市残联指定的残疾人评定机构。中心设有神经康复科、孤独症与智障康复科、听力言语康复科、特殊教育科、社区医疗与残疾人评定科五大业务科室,开展有多种传统与现代康复技术相结合具有中心特色的训练服务项目。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岗位(职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招聘方式 |
特教老师 |
1 |
(一)符合组织考核条件,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师资格; (二)“985”或“211”工程院校毕业; (三)年龄在3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
组织 考核 (毕业生双选) |
中医师 |
1 |
(一)符合组织考核条件,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中医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在中医学、中医内科方向)资格; (二)具备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年龄在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
组织 考核 (市内调入) |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本简章报考对象和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到我单位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单位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符合招聘条件的,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考核
就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示
在体检合格者人员中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我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入编手续,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二)新进人员均应与单位签订《南宁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南宁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南人字[2003]8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