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宁津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1日至1995年3月1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中专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五)在社会公开招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招聘人数:30人(以下每个乡镇1-3人,共13个乡镇。津城办、宁城办、时集镇、柴胡店镇、张大庄镇、保店镇、杜集镇、长官镇、刘营伍乡、相衙镇、大柳镇、大曹镇、开发区)
(三)工作地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招用程序
招用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在宁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宁津县阳光大街一号)报名。
2、提交资料。报名人员需登陆宁津人事人才网(http://www.njrsrc.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公告,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无业证明(加盖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公章);
(3)学历证书。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宁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招用考试。招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则全部进行面试。届时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前来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公示。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津人事人才(http://www.njrsrc.gov.cn/)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月工资为1300元(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34-5061128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