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1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1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考试3:4:3的比例,择优录用。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安排,自觉维护城管队伍形象;
(四)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五)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机动车驾驶经验、户籍在黄埔区及会讲流利粤语和普通话人员优先考虑。
二、报名事项
报名人员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红山街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l式2份,于 2015年3月4日 —3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街办事处8楼808室资格审核。需报名人员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笔试。
三、考试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以城市综合管理、文明执法综合知识为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两项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体能考试人选。
四、政审考察
按笔试、面试、体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录用
按照《黄埔区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发[2010]5号)、《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号)、《黄埔区城管局关于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红山街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2377548 。
点击下载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