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任丘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园林绿化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理论测试和面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身体健康;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有结论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一)园林、风景园林、园艺、园艺教育、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7人。
(二)林学、森林保护专业2人。
(三)城乡规划、城市规划、景观学、景观建筑设计、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专业1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在任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报名。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需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岗位的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测试和面试。
1、 理论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
按理论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理论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录取
1、分数的合成。理论测试阶段×80%+面试成绩×20%为考生最后得分。
2、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报考单位岗位依次进行录取。
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优先录取“四项目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并列人员中没有“四项目人员”的,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学位(有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和实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顺序录取。
(四)体检
所有被初步录取的考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此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理论测试结果可以查询后的第二天内可以申请查分,过期不再受理。两次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经核实取消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后的空缺按分数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为此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五、聘后管理
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任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待遇参照国家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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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