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交通协管员4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组织实施。
二、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路面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相关工作,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
3、身高不低于1.73米,两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无色盲,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4、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5、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月工资1680-1980元(含个人每月绩效奖励,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购买社保医保),服装费、培训费等原则上由单位负责。具体情况由交警支队政工科及财务科负责解释。
四、招聘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下载附件《招聘登记表》并如实认真填写完本人详细信息后,把附件发至邮箱2060964385@QQ.com(在邮件标题中注明“xx应聘xx职位”,把简历上传附件,并粘贴到邮件正文),并在面试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常上班时间)到交警支队政工科406室复核。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常上班时间)到交警支队政工科406室报名。报名地点:北部湾东路35号交警支队;联系电话:0779-2072895。
五、录取方式
经面试、培训合格后,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被录用者必须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我支队将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关系。
备注: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月22日。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