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的正处级单位,隶属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辖该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全面承担该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出入境卫生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任务。
随着河北沿海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京唐港将成为河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为适应京唐港新区开放的形势和京唐港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处公开向社会招聘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拟计划招聘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一)植物检验检疫科研岗位一:1名,男女不限,植物病理学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主持完成并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从事检测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组织能力。发表的论文须与招聘岗位具体检测工作直接相关。英语水平六级及以上。
(二)植物检验检疫科研岗位二:1名,男女不限,昆虫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主持完成并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从事检测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组织能力。发表的论文须与招聘岗位具体检测工作直接相关。英语水平六级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年龄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进行认真填写后,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小二寸、免冠、彩照),发送到jtgciq@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照片名称为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查
在收到报名信息后,我处将综合考虑职位需要和报名人员的情况,于2014年12月26日前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http://www.heciq.gov.cn)上进行公示,同时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2、面试。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第三的都进入面试。如果面试人员未达1:3的比例,将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博士论文完成情况、从事科研和论文发表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按照与各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情况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招聘职位的考察对象,我处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并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以按照以上原则重新确定体检或考察对象,也可以视考试实际情况取消该职位的聘用。
(五)公示
我处将结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总体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处正式在编职工,纳入事业编制;未经用人单位同意,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请报名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超过有效时限我处将不予受理。
3.请各位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此外,还需及时关注本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信箱,查询报名回复等信息。
4.如遇不明事项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315-2918289。
附件1: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ar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