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中医学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1995年与河北医学院等组建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以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为基础恢复建立河北中医学院。
学校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融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医药本科院校。已为国家培养1.8万余名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今年面向全省招收本专科生1600名。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举办专科教育,积极发展港澳台生及留学生教育。设有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和护理学院。目前设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6个本科专业,中医学专业骨伤方向、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方向2个专业方向,另设有针灸推拿、护理2个专科专业。有博士、硕士点18个。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5139人,博、硕士研究生221人,在校留学生涉及韩国、美国、巴西等20多个国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9人,其中教授8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1人、硕士学位教师160人。教师队伍中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识渊博的专家教授,其中博士、硕士生导师96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省首届“十二大名中医”6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8人、省管优秀专家4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人才3人。
学校现有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II级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主办《河北中医药学报》学术刊物。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1项;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6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项;发表学术论文1335篇,其中SCI收录28篇、中文核心期刊688篇;出版学术专著205部,其中主编、副主编73部。
学校现拥有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3项,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品牌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2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近五年,编写教材258部,其中主编14部、副主编33部;教学研究立项42项;发表教改论文194篇。
学校具有完善的办学条件,拥有杏苑和橘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7.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馆藏图书45万册,线装古籍图书2.38万册。拥有医学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中西医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拥有计算机教学机房12个,语音室8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21所,实习基地6个,床位总数13891张。河北省中医院作为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编制床位1200张。
学校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科学与人文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促进内涵建设,合理调整结构,重在提高质量,强化社会服务”的办学思路,在教育教学中,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中医药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中医论坛、国医大赛、护理技能大赛、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化艺术节等为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近五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
二、招聘原则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点保障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 择业期内取得学历学位且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博士或硕士毕业生(学术带头人、海外留学人员除外)。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中医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32名、教学辅助岗位人员 8名、辅导员岗位人员5名、党政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tcm.edu.cn/)《河北中医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计划》。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递交材料(工作日内)的方式报名。
邮箱:hbzyxygkzp@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河北
中医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1)
联系电话:0311-83938056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2014年5月6日
(二)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登陆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tcm.edu.cn/)下载打印《河北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随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初始及最高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邮寄形式(或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通知。
五、考核
(一)初试环节
1.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内容分制及方式于初试前通知。
2.初试时间:考生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中医学院网站通知。
3.初试成绩由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人选确定及资格复查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环节
1.复试方式与内容:初试及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考核组织机构:由河北中医学院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3.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中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0311-83938056 (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河北中医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