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现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从事与上海市城市安全与防灾相关的社会公益性研究和咨询。现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职数2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财务行政综合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财务出纳及日常行政管理。
任职要求:年龄不超过3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企事业单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财务工作经历不少于三年,有教务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2、行政管理岗位(1名)
岗位职责:行政管理,参与实验室建设与项目服务管理。
任职要求:年龄不超过30岁,国外知名或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土木防灾减灾相关专业背景,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持有驾照优先。
三、 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及方式
(1)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
(2)应聘方式:本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shidpr@tongji.edu.cn(邮件标题标注姓名+应聘岗位)或复印件邮寄至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邮编200092(信封标注应聘)。
2、资格审查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并对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科目、应聘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由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面试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综合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
5、身体检查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正式录用,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研究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7989
联系邮箱:shidpr@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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