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岗街拟聘用环卫监督站工作人员1名(属合同制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四)居住在黄埔区人员优先考虑。
凡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或治安拘留以上处理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工作待遇
(一)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两个月、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待遇按《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有关专项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二楼城市管理科(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咨询电话:82031751)。
2.报名须提交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如属黄埔区户籍退伍人员、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的,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审核报名者的学历、计生证明、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情况、配偶情况等材料,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员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的程序进行。
笔试包含包含计算机操作实操;主要考查报考者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对城市管理、垃圾分类基本常识的了解。
笔试成绩的前三名者参加面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对最高分的报考者德行表现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三)体检
通过考察的报考者需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四、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