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中共伊春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党校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
(二)热爱党校事业,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专业:政治教育、中文、经济、管理、教育学、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政审、体检、试用、聘用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市委党校校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8-6118909。
(四)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报《2014年伊春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清姓名,2张粘在报名登记表上,另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伊春市委党校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试讲方法进行,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职业能力测试(30分)、文章写作(40分)。笔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二)试讲
试讲内容为党校教材,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对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风教态进行测评,试讲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政审、体检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和伊春市委党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对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进行试用。
九、聘用
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招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4年伊春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委党校
2014年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