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扩大事业工作人员规模,补充喜德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50人、县医院卫生人员8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5人;考试聘用县审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人、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1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县医院医学信息人员2人、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人(男女各1人)。现将有关工作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审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省、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指导下,在社会的广泛监督下,真正将有志于献身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吸纳到相应的事业岗位上。
二、考核(考试)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③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④身体健康,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不予聘用;⑤年龄在35周岁以内。
2、考核聘用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考试。
(二)对象:
1、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50人: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美院、乐山师院、成都体育学院、西昌学院等省内外高校师范类专业取得本科(二本)以上学历,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可放宽到2014年往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考核(考试)聘用卫生医疗人员10人:华西医科大学、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2015年应届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3、考核聘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5人: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昌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2015年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毕业生;
4、考试聘用县审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人。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西昌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符合条件的2015年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毕业生。
5、考试聘用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1人。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符合条件的2015年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毕业生。
6、考试聘用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人(男女各1人)。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符合条件的2015年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毕业生。
三、考核(考试)聘用岗位及名额 :
1、中小学教师50人。
喜德中学6人:语文专业2人、数学专业2人、英语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
县民族中学9人:数学专业2人、英语专业2人、政治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信息专业1人、音乐专业1人;
米市中学3人: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尼波中学2人: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县民族小学2人:音乐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贺波洛乡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依兹觉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则约乡中心校1人:音乐专业1人;
光明镇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光明镇农光小学2人:音乐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拉克乡中心校2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
拉克乡明德小学1人:音乐专业1人;冕
山镇中心校1人:音乐专业1人;
深沟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且托乡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两河口镇中心校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鲁基乡中心校1人:音乐专业1人。
米市镇中心校2人:体育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
2、喜德县人民医院卫生医疗人员10人:临床医学专业5人、中医专业1人、药剂专业2人、医学信息工程专业2人(考试聘用);
3、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5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
4、审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人:财会审计专业2人、工程造价专业1人。
5、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1人:文秘及社会管理专业;
6、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文秘及社会管理专业;
7、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人:播音(主持)、新闻专业。
四、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宜
1、考核聘用信息公示形式 在喜德县党政网上发布;在县有线电视频道发布;在县城张贴纸质资料发布;与院校招生就业部门接洽后由院校进行宣传、公示;
2、报名时间和地点:按本次考核(考试)时间及路线安排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2014年往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 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安排专人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查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组通知参加考核(考试)。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
1、考核(考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相关工作人员由考核工作组临时抽调。
2、考核(考试)时间及路线安排: 11月14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参加双选会,考核聘用卫生医疗人员; 11月15日-18日考试聘用(审计局工作人员3人、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1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1人、卫生信息专业技术人员2人、电视台播音员2人):15日报名(全天),16日上午9:00-10:30考试,16日下午及17日分岗位进行面试,18日确定考试聘用人选并签约。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11月19日在成都医学院参加双选会,考核聘用卫生医疗人员; 11月22日在泸州医学院参加双选会,考核聘用卫生医疗人员。 12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教师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的考核聘用工作。
3、考核方法:先是查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考核聘用人员。
4、考试方法:先是查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以总成绩高低来确定聘用人员。
5、签约: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提供一名履约担保人(第三方),并由履约担保人自愿缴纳一万元履约金后,与拟聘者签定《三方协议》,约定相关条款,确定报到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时需要带齐的证件。
6、报到:拟考核聘用者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审查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还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几证齐全后才予以报到。报到后,当即返还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及利息。未按期报到或证件不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上交县财政。
(三)体检 报到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尿检(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体检(县医院),费用自理。尿检和体检都合格者,将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因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考试)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县考核(考试)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考核(考试)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签订协议。
2、考核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主管部门联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3、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档案由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服务期满后其档案移交主管部门管理。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年度考核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服务期满后交由主管部门自行考核。
4、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凉委发[2013]2号)文件中关于考核聘用人员的考核聘用规定:①考核招聘的教师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离初始单位;②考核招聘的卫生人员服务满6周年后,方可调离初始招聘单位。同时要求必须在3年内(包括试用期1年)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即取得行医处方权),在3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5、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农业[2012]98号)文件规定:考核聘用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末满的,不得调离初始招聘单位。
6、考试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
7、聘用期内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如果受聘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违约金为:①服务期为6年的,第一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6万元、第二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5万元、第三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4万元、第四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3万元、第五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六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1万元;②服务期为5年的,第一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5万元、第二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4万元、第三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3万元、第四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五年内中止合同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由县人社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
8、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或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或提供住房,由考核聘用人员在外租房住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我县平均房租费按月补贴其租房费用的60%,该补贴服务期满后终止。如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必须如数返还其单位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收取。考试聘用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444277(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34—8679617 86796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34—7442900(县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