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委托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立足于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凤台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招聘范围
从本县户籍的居民中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45名(男性35名,女性10名),其中退伍军人优先,招收比例不低于10%。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10名);女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条件:年龄20-27周岁(1987年11月10日以后—1994年11月10日以前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应聘的工作岗位,男性身高1.72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2米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四、招聘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由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招聘试用合格后,与县融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于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大队协助城市管理工作。工作地点:凤台县区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相结合,择优录用。县融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电视台、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凤台县城管执法一大队二楼(老消防队院内)。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凤台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凤台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附件1),也可直接到凤台县城管执法一大队领取表格。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90元。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资格审查和确认: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取得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知识、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有效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十个工作日后在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考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相关网站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退伍战士需带退伍证);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五)面试
(1)根据招考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情况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考场设置原则上按统一规定的模式进行,面试考官5人组成。
(4)注意事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每人90元。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主要通过查阅考核者的档案、到被考核者所在单位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能否适应报考职位的要求,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合格者,与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用于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大队,协助城市管理工作。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工资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基础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的发放模式。在职期间,协管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咨询电话:0554-8627699、8629796、86272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点击下载
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