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份,我区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了人员选调。选调工作结束后,由于个别岗位人员不足,为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补录。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数及岗位
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补录工作人员6名。其中:徐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油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新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零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铁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北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
二、参加范围 参加2014年临潼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而未被录取人员。
三、补录程序
本次公开补录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录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区人社局录用调配科(区政府后3楼)。
3、要求:由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西安市临潼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补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三)面试: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准予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上次笔试成绩×50%+本次面试成绩×50%),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上次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四)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公示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补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补录人员名单报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办理手续:补录人员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选调手续。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