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品检验及市场快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9月12日至20日在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西安市人才网(http://www.haorc.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在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照片(1寸、2张)及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9月15日至20日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报名(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26号赛博电脑城后院小二楼2楼会议室)。现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岗位和市食品药检所检验岗位的临聘人员也须参加报名和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注: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根据岗位考查相关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人员决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按照报考岗位专业设计,主要测试考生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研究确定办法。
(四)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发〔2010〕764号)精神执行。
咨询电话:029-855283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