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示范区信访局研究,招聘信访接待大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访接待岗位1名,投诉受理岗位2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2013年、2014年毕业未就业的中文、法律专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招考
6月10日前正常工作日时间,在示范区信访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相片3张,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联系人:员婷,电话:87036784)
招考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示范区信访局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聘期从试用期算起。聘期月薪2000元,为聘用人员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杨凌示范区信访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