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建设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 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802室(金陵中路257号8楼)。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6及以上,则组织该岗位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下,则该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笔试环节的岗位,以笔试、面试成绩均50%计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成绩。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040894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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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