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石狮市质监局机关编外驾驶员1名,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驾驶员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男性,应聘人员户口在大泉州区域内,石狮市户籍优先;驾驶员C证及以上,具有两年以上驾驶汽车工作经验;
2.熟悉石狮市区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情况;
3.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娴熟驾驶技术,熟悉车辆保养与维护。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为人正派、乐观;
4.持有驾驶B证以上者和退伍军人优先择优聘用;
5.食宿自理。
(二)编外协管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2. 大学及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身体健康;
3.工作负责,服务意识强,处事认真细致,服从组织领导;
4. 招聘区域:应聘人员户口在大泉州区域内,石狮市户籍优先;
5. 食宿自理。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起开始网上报名,人员招满即止。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①报考人员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到石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石狮市九二东路质监大楼507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595-83669920。
3.考试录用。将以笔试、面试、实际驾驶技能操作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在报名表中填上可直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确认无误)。
四、相关事项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石狮市质监局机关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并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日常撰写新闻稿件发表在不同媒体可获得相应级别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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