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58号)和《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14年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通知》(晋卫[2014]1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59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往、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的招聘岗位,放宽至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专业要求为医学影像、麻醉学或护理学的招聘岗位,放宽至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5月1日前取得。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4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晋江市卫生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咨询电话:0595—85664489
电子邮箱:cmh23@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月22日上午8:30—11:30。
6月21日上午8:30在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学术厅举行招聘单位推介会,会后报考人员开始交验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交通路)F楼学术厅。
3.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交3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办法
市直医院各招聘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要求相同的招聘岗位各自组成一个类别,如本类别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5,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如超过1:5,则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办法另行通告。面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试时间:6月23日—24日。
6月22日下午5:00前在晋江人事网、晋江市卫生局网站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二)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
(三)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其中,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招聘岗位的加分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
四、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因总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将另行组织面试。组织对考核人选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人选应于6月26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试结束后,若出现部分岗位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将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落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晋江市公务员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2、2014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