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新滘供销社系海珠区供销社属下企业,为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职员。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如下现: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陈金祥、黄荣宗、罗志雄、林文霞。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员面谈、测评、考察、任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由区供销社领导和办公室组成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刘庆阳(组长)、蔡映妮、陈颖。
三、招聘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职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具有广东省户口者;
3、年龄24周岁以下(1989年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英语六级证书者优先;
6、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招聘职位信息
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信息网上公开发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26—7月28日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名者填写《海珠区供销社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7月31日前交区供销社办公室。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1张。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依据岗位聘用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后,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8月2日在海珠区供销社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均参与面试。
(三)面试
1、时间:2013年8月6日下午2:30~5:30
2、地点:广州海珠区敦和路105号二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供销社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面试后立即进行。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和审查的招聘结果,由区供销社办公室在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旧物资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面议。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海珠区敦和路105号二楼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联系人:林文霞
3、联系电话:020-34204538
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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