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鄄城县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OO6]2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精神,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全日制统招普通院校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应聘人员为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应为在鄄城县报到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鄄城县。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在鄄城县从事服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鄄城县生源,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由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孙膑南路76号)
(一)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属在职工作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介绍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3年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采集指纹,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毕业生持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信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交考务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孙膑南路76号)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时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教育类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场。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临床、口腔、麻醉等专业)、影像和检验(影像、检验、病理、放射等专业)、中医(中医、针灸、中药、康复等专业)、护理(护理、助产等专业)四类分别命题。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主要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9:00-11:30综合类、卫生类
2013年8月6日上午9:00-11:30教育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仍需提交准考证、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报名时一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应聘综合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聘定向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应聘卫生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聘教育类的人员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三个专业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三个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教学课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卫生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教育类的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综合类2350609、卫生类2411132、教育类2414520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附件:
1、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综合类).rar
2、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卫生类).rar
3、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教育类).rar
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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