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位于朔城区新安庄村,属朔州市环保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招聘名额12名,专业:
环境科学专业3人,化学化工专业6人,环境资源法专业1
人,工程管理专业2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4、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化学化工专业适合男性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朔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领导组在朔州市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网、环保网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单位性质、招聘名额专业、对象条件、招聘办法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公告时间:7月15日-7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朔州人才大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红色同底照片3张。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21日
报名地点:朔州人才大楼一楼大厅
咨询联系电话:0349-2288551(市人社局)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实际报名人数与各专业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专业名额,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根据所报专业要求确定。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委托外地专业考试机构承担。
笔试时间:7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视频监控考场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市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网、环保网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各聘用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方案另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市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因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纳入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及时将相关结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相应资格。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安排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朔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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