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至1995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报考对象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生,其他为非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夏季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8--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30;
3.报名地点:如皋市文化馆一楼(市政府行政中心西侧);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研究生岗位(WS05、JZ0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改报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3年8月20日到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室)领取准考证。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WS05、JZ06岗位)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五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
应聘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聘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WS05、JZ06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卫生局和如皋市水务局分别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布的《2013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附件:
1.2013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ar
2.2013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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