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金华市教育局部分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单位和要求
单位 |
岗位及人数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备 注 |
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 |
校医 (1名) |
金华市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 |
校医 (1名) |
本科及以上 | |||
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
校医 (1名) |
大专及以上 |
三、选调条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敬业勤业,富有爱心、责任心,能耐心细致地服务学生。
(二)金华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备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25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政府主楼6楼0612室), 联系电话:0579—82469753。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选调意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金华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校医报名表》,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和盖章。
4.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需通过审查,合格者才能参与考核。
5.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兼报选调志愿。
(二)考核
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医技水平等,选调人员放弃考核的,视作自动淘汰。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选调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选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淘汰。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附件:报名表.rar
金华市教育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