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岗位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研究决定,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金东区大学生“村官”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对象为: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在招聘考试范围。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6月26日(含)。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考试的办法进行招聘。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dhrss.gov.cn)、金华市人才网(www.jhrcsc.com)、金东区人才网(www.jdqrc.com)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缴费确认。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西辅楼一楼会议室(金华市光南路836号,510路、28路、529路公交车到金东区政府站下车)。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①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名,其中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职位还需要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材料、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证明可在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
④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二份(表格从金东区人才网下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二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⑤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报名费40元。
4、注意事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大学生村官为40%)。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8月2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核办法由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大学生村官为30%)。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按总成绩(其中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绩考核×3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有以下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①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②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③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④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⑤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⑥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⑦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⑧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⑨有不适宜招聘岗位的其它情形。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双方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旦聘用后,在金东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dchrss.gov.cn)、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n)、金东区人才网(www.jdqrc.com)查询相关的考试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9-82176515),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