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招聘厨师1名,驾驶员1名,为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一、岗位要求
(一)厨师
共同负责全院干警职工120人工作日早中餐伙食,要求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机关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驾驶员。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4、安全驾龄3年以上,车技娴熟,无严重违章记录;
5、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9月26日,报名方式:电话咨询 洪队长0579-82412051 13566996327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