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金华市教育局部分单位(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会计3人,具体单位和要求见下表:
单位 |
岗位及人数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备 注 |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各1名) |
会计 (2名)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
会计 (1名)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政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
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有计算机网络管理经验者优先。 |
注: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2014年9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金华人才市场二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科目)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会计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web/guest/home)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报考直属学校会计岗位的,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聘用单位。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9-82469753。
金华市教育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