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协警队员12名(限男性)。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的,视情核减聘用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本次招聘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金华地区户籍的男青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高要求在1.68米(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含)以上,身体健康;身体明显部位没有纹身,隐蔽部位没有特殊纹身图案,隐蔽部位普通纹身面积不得大于5cm*5cm;
(五)武警特勤队员、部队退伍侦察兵、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正因债务纠纷等被起诉的被告人、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28日— 9月30日,每天8: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高速交警金华四大队(位于甬金高速公路义乌东收费站出口,义乌市江东街道青口附近)
3、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县级以上的武术、散打、拳击等格斗技能和田径、游泳、自行车、铁人三项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名次的人员需提供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加分项目获奖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4)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应知应会笔试”、“面试”、“适应性考察集训”。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四)政审。
考生应在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的政审资料,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
(五)聘用。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进行“适应性考察集训”,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华市金盾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本大队从事协警等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按试用标准发放。
四、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大队提供用餐及住宿。
2、工作性质。派遣制,合同一年一签,要上夜班,工作地点在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协助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及施工管理等。
3、入围面试的人员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4、报名咨询电话:89989005,18857958566朱警官,89989008(传真)
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