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队伍,强化一线劳动保障工作力量,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一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二、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及就业人才业务办理、劳务纠纷处理及税务发票开具)。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劳动保障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2日以后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按职位要求进行,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山川乡人民政府307办公室,联系电话:5048290,联系人:李娟。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山川乡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持有会计证者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3、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含加分)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凡录用人员与山川乡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山川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山川乡纪委监督。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