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兴旅游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法守纪、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专业要求:广告学、媒体创意、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新闻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到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709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5.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公布。
6.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6以实际人员为准。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名单公示前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成绩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公布。
7.体检、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8.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三、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长兴县风景和旅游管理局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风景和旅游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魏燕;电话:0572-6039770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长兴县风景和旅游管理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