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聘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适于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8月17日9:00-8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8月2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岗位核减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的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市检察院网站发布公告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8月25日-8月27日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检察院根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市检察院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后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到市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市检察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电脑打字速录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面试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结果查询
笔试时间为9月3日,面试时间为9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于9月9日分别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市检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通过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市检察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考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体检、政审工作由市检察院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政审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手续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市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月实际收入不低于2800元(“五险一金”根据规定另缴)。
报名咨询电话:0511-88806932,付建泉
附件: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招聘 人数 |
开考 比例 |
报名资格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检察辅助 人员 |
社会化 用工 |
12 |
1: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律类 |
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良好的电脑文字速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