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鼎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城考试方案>的通知》(鼎卫﹝2009﹞304号)和《中共福鼎市委编办关于同意桐城、桐山、山前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编制复函》(鼎委编办函﹝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上半年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城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计划数
桐山、桐城、山前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选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6名,其中临床医师2名,护士2名,检验或药剂1名,其它岗位1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医疗专业中专(或中职)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在太姥山、店下、沙埕、前岐、贯岭、点头、白琳等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者(含5年),在叠石、嵛山、磻溪、管阳、硖门、巽城等偏远山区或海岛卫生院工作满3年以上者(含3年);
3、具有护理专业中专(或中职)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者;在太姥山、店下、沙埕、前岐、贯岭、点头、白琳等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者(含5年),在叠石、嵛山、磻溪、管阳、硖门、巽城等偏远山区或海岛卫生院工作满3年以上者(含3年);
4、具有检验(士)或药剂(士)及以上任职资格;取得会计执业资格证。在太姥山、店下、沙埕、前岐、贯岭、点头、白琳等乡镇卫生院服务满5年以上者(含5年);在叠石、嵛山、磻溪、管阳、硖门、巽城偏远山区或海岛卫生院工作满3年以上者(含3年)。
5、首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聘用合同期满后;
6、所有报考者须经原单位同意后。
7、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
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党、政纪规定正在被立案查处者;
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者;
④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三、加分办法
1、近三年被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个人”、“先进医务工作者”和“十佳护士”、“十佳医生”等荣誉称号的,(其中国家级10分,省部级奖8分,地厅级奖6分,县处级奖4分,市卫生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奖2分)。
2、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有价值的经验文章(2000字以上)一篇奖励1分,可累加。
3、以原岗位报考年限为起点,每增加原岗位工作年限一年加0.5分,封顶线不超过5分。
(注: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
四、报名地点和要求
1、报名地点:福鼎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7813599
2、符合报考条件者,携带经单位同意并盖章的进城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婚育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考生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
4月12日:在福鼎医界发布进城考试信息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医疗单位。
4月21-22日:报考人员报名。
5月9日:报考人员到卫生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
考试后,十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6月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六、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附件:2014年乡镇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城考试申报表
福鼎市卫生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