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殿前街道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3名。简章如下:
一、 招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考岗位及职责
1.司法协理员:协助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员:协助做好劳资纠纷调处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具体岗位条件见《湖里区殿前街道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将招考信息在殿前街道网上办事公开综合平台(dqjd.huli.gov.cn)上公布。
2.报名(4月16日—4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应聘人员可直接从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报名表》,也可到湖里区殿前街道办事处902室索取。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报名地点:湖里区殿前街道办事处(湖里区长浩路223号9楼902室);联系人:林红;联系电话:5718225。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
3.领取准考证(4月24日上班时间)。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到殿前街道办事处(湖里区长浩路223号9楼902室)领取,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4月25日上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殿前街道网上办事公开综合平台(dqjd.huli.gov.cn)上公布。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前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不足名额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含免笔试人员,按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的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以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体检由殿前街道统一组织。体检项目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由街道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街道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街道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6.考核。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殿前街道网上办事公开综合平台(dqjd.huli.gov.cn)上公示三天。
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在街道通知报到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街道报到上班,超过时间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 年龄、户籍、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4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4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年龄30-45周岁是指在1969年4月21日(含)至1984年4月22日(含)之间出生的人员。
3.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度)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度)(附件3)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5.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殿前街道网上办事公开综合平台(dqjd.huli.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6. 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保留录用资格至下次招考活动之前,是否录用由殿前街道公开招考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次招考活动在殿前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本简章由殿前街道公开招考编外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招考岗位信息表(2014年4月).rar
附件2: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招考报名表.rar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