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1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上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4年 8月8日前出生)。
3、报考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医学或护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报考普通幼儿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师范教育)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的要求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
4、本人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职位一致。
5、符合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标准。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20日。
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20日。报名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大方县教育局网站(http://61.189.240.76/eduman5/)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后下载,输入报名信息后发到电子邮箱(zgg5252863@163.com)。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4日。
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大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奢香大道中段)。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已婚者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签署“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经我县教育局政工股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验证报告。
3、报考卫生保健人员职位的持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还未颁证的书面承诺后可先报考,但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之前不能提供执业资格证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普通幼儿教师的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的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申办教师资格且教学技能测试等合格,现还未颁证的书面承诺后可先报考,但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之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交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5、收取100元考务费。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
五、加分规定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3、根据方委通字(2011)57号文件精神,本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父母无工作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4、经审查符合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本县大方镇和东关乡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本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或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还需同时提供由乡镇出具(经办人必须签字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父母无工作的证明。
4、本县大方镇和东关乡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由所在村出具的失地证明和被征用土地的依据,经所在乡镇国土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办人必须签字负责),且符合方府复(2012)60号批准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对<大方县大方镇及东关乡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同时应提供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2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分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或大方县教育局网站(http://61.189.240.76/eduman5/)下载打印,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保健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和大方县教育局网站(http://61.189.240.76/eduman5/)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按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各类笔试科目如下:
A(A1、A2、A3、A4)类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综合知识(150分)。(普通幼儿教师职位)
B类笔试科目:英语专业知识及幼儿教育学和心理学(150分)(英语专业职位)。
C类笔试科目:音乐专业知识及幼儿教育学和心理学(150分)(音乐专业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