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省水文局于2月26日向社会发布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设武汉、南京、扬州和广州4个面试考点,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已完成武汉、南京、扬州3个考点的面试。现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需要,增加招聘岗位5个,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广东省水文局,增加招聘岗位(职位)5个,人数5人。上一轮招聘1007岗位无人参加考试,空缺岗位1个,再次接受报名和调剂。实际岗位数共6个,计划招聘6人。
招聘职位的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2014年广东省水文局增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他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30 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广东省水文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与个人免冠照片及成绩单一并于报名截止日前电邮到gdsw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职位代码,如李四1001),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4月30日后,我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并告知准考证号。
注意:3月14日前已报名的考生可重新报名,申请调剂新设或空缺岗位(已参加武汉、南京、扬州3站面试的考生,以已取得的面试分数为准,不需重新参加面试)。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直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职位均在广州考点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届时直接通知报名考生本人。
面试当场给出考生成绩,四场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示,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岗位需求,技术岗位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六级或五级;中级职称聘用为八级、九级或十级;应届博士生试用期满,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十一级,本科生聘用为十二级。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81965112
投诉电话:020-38356105、38356078
广东省水利厅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