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能:承担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和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9:00—2月28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
邮件地址:zhejiang@adr.gov.cn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笔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发布笔试通知。同时,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分行政能力和专业能力考试,各占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zjfd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4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61211、81061212(王老师、李老师)
附件:
1、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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