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巨野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2014年巨野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中心计划招聘4名公安专业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4年应届或往届公安专业全日制警察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201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身高:男性不低于170cm,女性不低于162cm。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应聘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已在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巨野县委党校三楼(县城北环路中段)。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及二代身份证。
对提交虚假证件及证明材料的,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将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计划。
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考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8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低保证或持有效的省人社厅、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免交考试考务费。
5、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身份证和信息确认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不遵守考务纪律,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擅自随身携带手机及其他作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即终止考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需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情查询)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委托具有体能测评资质单位实施。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1)特困家庭毕业生;(2)学历层次高者;(3)笔试成绩高者;(4)年龄大者。
(四)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考生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在招聘过程中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8209917
咨询电话:0530-3334123
巨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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