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园文局)所属钱江管理处等7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依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见附件。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及《名胜区(园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www.hzwestlake.gov.cn下载)到招聘单位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其他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
(3)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
(4)招聘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6)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四、考试
根据本次招聘的岗位设置考试项目,其中园林绿化岗位,考试项目为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3个项目,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成绩的比例为40%:30%:30%。其他岗位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2个项目,笔试、面试的比例为40%:60%。
1、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初定11月中旬,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园林绿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实践操作对象,不足1:4比例的,可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合格人员确定实践操作对象,实践操作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有入围实践操作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操作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其他职位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4比例的,可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实践操作和面试):实践操作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程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践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操作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迟到30分钟的,取消笔试、实践操作、面试资格。
4、考试成绩等公开招聘信息将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www.hzwestlake.gov.cn)予以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五、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西湖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www.hzwestlak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179817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社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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