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与浙江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有关的对外联络、协调、宣传、服务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外联服务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招聘条件: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充沛的精力,能适应长期外派工作和经常性出差;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工作严谨、细致、有责任心;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其中,对于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挂号信件方式(时间以寄信地邮戳为准)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3区26号浙江大厦4011室,邮政编码:100029。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资格初审。2013年12月27日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送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人才人事工作基础知识、外联服务工作知识及浙江、北京有关情况。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入围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拟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有关安排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直接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逻辑思维、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北京市现行户籍管理政策,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京落户手续,聘用人员户口原则上应保留在原籍。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本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人事处(电话:0571-87056471)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71-87056703)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2529
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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