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报社是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国内公开发行的《广西政协报》。为加强新闻采编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报社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广西政协报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记者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政协新闻事业,有较强的爱岗敬业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2.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新闻采写能力、专题策划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访、撰稿工作;
3.具备2年以上报刊工作经验,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学专业;
5.36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专业特长突出,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新闻奖项或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具有新闻采编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以上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考试考核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编制招聘计划报批、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讨论确定、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14年2月10日—2月18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递交材料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材料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2月10日8:30—2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9楼914室(南宁市桃源路3号)。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记者证、初级职称证明文件、近3年来获省级以上的奖励证书及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本人签字的《广西政协报社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广西政协网下载);
(3)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背面写上名字);
(4)具有2年以上报刊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
(5)报考者应提供单位报考证明,即在《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不需填写。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非现场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携带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领取地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楼大堂(南宁市桃源路3号)。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2014年2月22日)
1.按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2.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新闻采编业务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4.笔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和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公告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五)面试
1.每个岗位按照1:6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若面试考生比例大于等于1:3、小于1:6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六)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七)讨论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结果,经办公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1.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办公厅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38319,2839319(传真)
招考监督电话:0771-2805232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号广西政协大厦912室
邮政编码:530021
四、本方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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